第四屆應急管理普法知識競賽,即將開賽!
發布時間:2023-03-23
應急管理部 司法部 教育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全國普法辦 關于開展第四屆應急管理普法知識競賽活動的通知 應急〔2023〕2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應急管理廳(局)、司法廳(局)、教育廳(教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應急管理局、司法局、教育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為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學習宣傳習近平法治思想,按照《中央宣傳部、司法部關于開展法治宣傳教育的第八個五年規劃(2021-2025年)》和應急管理系統“八五”普法規劃工作部署,應急管理部、司法部、教育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全國普法辦決定共同舉辦第四屆應急管理普法知識競賽活動?,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活動主題 夯實應急法治基礎,青春飛揚技能報國。 二、組織單位 應急管理部、司法部、教育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全國普法辦。 三、活動內容 (一)深入學習宣傳和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學習宣傳習近平法治思想、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應急管理重要論述和職業教育重要指示精神,以及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應急管理、職業教育重大決策部署和重要文件精神。 (二)深入學習宣傳憲法、民法典、行政處罰法和突發事件應對法、安全生產法、消防法、防洪法、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社會保險法、職業教育法、就業促進法、刑法修正案(十一)等應急管理類、職業教育類、勞動保護類法律。 (三)深入學習宣傳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條例、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城鎮燃氣管理條例、防汛條例、森林防火條例、草原防火條例、工傷保險條例、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等應急管理類、勞動保護類行政法規。 (四)深入學習宣傳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危害生產安全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二)、法治中國建設規劃(2020-2025年)、法治社會建設實施綱要(2020-2025年)、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21-2025年)、職業學校學生實習管理規定等司法解釋、文件。 具體法律法規文件名錄在競賽答題平臺發布(見附件1)。 四、活動安排 (一)活動對象。 職業院校(含技工院校)學生。 (二)活動形式及時間。 活動分訓練賽、正式賽、總決賽,采用線上答題模式,通過掃描競賽答題平臺二維碼進行學習答題。 1.訓練賽。2023年4月6日至4月28日,競賽系統設計多種普法互動模塊,各地區和各職業院校(含技工院校)組織動員學生積極參與,及時注冊并登錄學習,充分了解競賽規則,熟悉競賽題型。 2.正式賽。2023年4月9日至4月28日,每人每天有8次答題機會,每次隨機派發1題,答題成績計入參賽成績。 3.總決賽。2023年5月中下旬以團體形式進行(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各?。▍^、市)按照正式賽最終總成績進行排名,前10名晉級總決賽。晉級總決賽的?。▍^、市)各組織一支5人團隊參加總決賽,參賽選手須從正式賽答題人員中選擇,并請于5月10日前報送參賽人員身份認證信息。 (三)普法進職業院校(含技工院校)主題教育活動。 各省級應急管理廳(局)、司法廳(局)、教育廳(教委、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要結合競賽活動總體安排,通過組建普法講師團、開展主題講座、普法成果展示、案例警示教育等多種方式,同步組織開展應急管理普法進職業院校(含技工院校)主題教育活動。 五、獎項設置 根據總決賽成績,設置一等活動獎1個、二等活動獎2個、三等活動獎3個、優秀活動獎4個,并對活動組織積極且成績優異的?。▍^、市)組織單位、職業院校(含技工院校)以及相關單位進行通報表揚。職業院校(含技工院校)可按照國家和所在地區有關規定,結合實際依規對參與活動的學生給予適當激勵。 六、有關事項和要求 (一)高度重視,廣泛動員。各地區和各職業院校(含技工院校)要高度重視本次活動,充分利用各種宣傳形式,全方位、多渠道激發學生參與活動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切實提高活動的傳播力、影響力和覆蓋面。 (二)加強領導,統籌推進。各省級應急管理廳(局)、司法廳(局)、教育廳(教委、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制定具體實施方案,統籌謀劃推進。請確定競賽活動和宣傳報道聯絡員各1名并于3月24日前將名單(見附件2)發送到競賽活動專用電子郵箱(yjpfjs@163.net),同時請聯絡員及時掃描二維碼加入工作群(見附件3)。 (三)多措并舉,強化宣傳。各地方和各職業院校(含技工院校)要堅持正確方向,加強輿論引導,通過創新宣傳載體、拓展宣傳平臺、豐富宣傳內容等措施,多層次、多聲部開展宣傳報道工作。中國應急管理報社駐各省記者站對口聯系各地方開展宣傳報道工作。請各地區和各職業院校(含技工院校)積極投遞稿件(稿件接收電子郵箱:yjpfjs@163.net),稿件將擇優在主辦單位政府網站和微信公眾號發布。 應急管理部 司法部 教育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全國普法辦 2023年3月14日